Thursday 18 June 2015

【自己作主「作佛事」:悟因法師】

八十八年台灣九二一大地震,死了二千多人。
突然間,一陣天旋地轉就被埋下去了。
被埋了以後,可以帶走什麼?房子?財產?兒女?

佛法說:「萬般帶不走,只有業隨身。」
業,就是身、語、意三業。
業,是什麼時候造的? 平常。

佛法說修學要趁早。
有人說等兒女長大、男婚女嫁之後才有空,
等房子蓋好才有空,……
不要等以後要兒女幫你作功德、念經、作佛事。

趁自己可以作主,能看書、會說話的時候,拜拜佛、誦誦經、作善事,這些累積的功德永遠是別人帶不走的。

我常跟居士講,不要等到去世以後,請我去念經。如果我很想睡,一面念經一面打瞌睡,你看了都生氣:「這師父沒修行,在那兒打瞌睡!」可是我就是要打瞌睡,我很累呀!又如果那時我念錯一個字,你想起來糾正我也來不及了。

所以趁自己會念佛、誦經、拜佛的時候,多作一點功課,這些全都是自己的。

生命在什麼時候最珍貴?
在眼睛會眨的時候最珍貴。
平時,寧可給自己多一點時間,靜默一下,至少學著誦一小部經典 ──
心經、彌陀經、普門品,都好;或者誦地藏經,地藏經比較長,可以分段誦,很多天合誦一部都可以的。

世間的真象是多憂苦,因為太多的時候是身不由己呀!要趁自己能做主的時候「作佛事」啊!

图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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